近日,市安監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聯合發文《關于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前追究刑事責任機制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的意見》,該《意見》明確了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兩大領域非法生產、經營的定罪問題,在有效防范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重大作用。
近年來,隨著我市安全生產工作的持續推進和監察執法力度不斷加強,安全生產領域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非法違法從事生產、經營、建設活動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由此引發的事故時有發生,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我市安監部門為了嚴厲懲處安全生產領域涉嫌犯罪的非法違法行為,積極探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新舉措,堅持兩手抓,一方面抓好合法生產企業的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一方面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由于對未經安監部門許可擅自經營危險化學品,經營數額或違法所得較大的違法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我國目前正在實施的刑法及其司法解釋尚缺乏明確而具體的規定,導致無法對這些非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安監部門行政處罰震懾力不足,有效強制措施手段有限,難以徹底根治這些非法行為,行政處罰后非法違法行為又往往死灰復燃,埋下了極大安全隱患。
為破解這一難題,進一步樹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權威,市安監局率全省之先依托市公安局在市安監局組建成立公安駐安監工作聯絡室,充分發揮公安、安監的職能優勢,全面改善安全生產執法環境,緩解安監部門在查處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時因缺乏強制手段、監察執法手段落后、執法威懾力較弱等帶來的問題;進一步強化公安與安監部門的聯動執法和協作配合,加大對事故發生前的違法犯罪行為查處力度,實現安全生產領域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無縫銜接”,積極與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溝通協調,深入探討,于今年建立起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前追究刑事責任機制。
該《意見》給我市安監部門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提供了法律保障。今年以來,市安監局根據線索,在鹿城、溫州生態園查獲兩起非法經營危險化學品案件,并移送至市公安局,現涉案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市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今后,我市將依托公安機關駐安監工作聯絡室的強力支撐,繼續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事故發生前追究刑事責任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涉嫌犯罪專項行動,堅決查處一批安全生產涉嫌犯罪案件,關停一批安全生產非法企業,曝光一批安全生產涉嫌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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